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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轻松学——【人身自由】

        【名词解释】

        宪法保护我们的人身自由,可是你们知道什么是人身自由吗?

       人身自由也可以说成是身体自由,就是只要不违反法律和纪律,我们就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其他人不能干涉和阻止,更不能随便搜查我们的身体。这是我们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我们每天都会根据自己的想法做出很多行为,比如我们饿了去吃饭,渴了去喝水;放学后去操场踢足球;晚上写完作业困了就去睡觉。。。。。。这都是我们的人身自由。只要它符合法律和纪律,只要我们没去做坏事,别人就不能阻止我们去做。如果下课后我想去洗手间,可是老师以我没有写完作业为由不让我去,那老师就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

      【举例说明】    

         小学二年级的童童淘气顽皮,经常不完成作业。班主任刘老师对他多次管教都没用。一天早上,刘老师检查作业,童童又是没有完成而且还和她顶嘴。刘老师很是生气,决定教训一下他。放学后,童童背上书包还没走出教室就被刘老师带到了办公室,刘老师命令童童今晚就在办公室写作业,写完就面壁思过,不准回家。任凭童童哭闹,刘老师还是把童童锁在办公室里就去吃饭了。童童的爸妈在家等到很晚也没见到他的踪影,于是很焦急地跑到学校,结果发现了被锁在办公室里的童童。他们找来刘老师理论,可是刘老师说这是为了童童的学习,要连续关他三天,让他以后长记性。童童的爸妈和刘老师争执无果,于是就找到了学校领导和教育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听说此事后,立马赶来处理。经过领导的调解和教育,刘老师这才意识到她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童童的人身自由!刘老师跟童童及童童的爸妈道歉,并保证以后要通过正确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童童也表示,他以后会按时完成作业,争取做一个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