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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基础知识(十)

民法典基础知识(

一、哪些财产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247条至第254条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城市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文物、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

二、哪些财产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260条的规定,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主要有: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