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发展应当是“自尊地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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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吴康宁《学生发展需要什么样的班级》(《教师月刊》2017年第3期)】
学生的发展应当是“自尊地发展”。发展是每一个学生的权利,而并非少数学生的专利。应当使班级中的每一个学生都公平享有发展机会,而不能让少数学生的发展以牺牲大多数学生的发展为代价。学生的发展首先是同“个体尊严”这四个字联系在一起的。
学生的“自尊地发展”需要“平等的班级”。在平等的班级中,所有成员都只有三个身份:一是“人”,二是“公民”,三是“学生”。这三种共同身份与学生的性别、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及是否班干部等等都毫无干系。
平等的班级有利于学生之间的互动,并因此而达到相互理解;平等的班级也有利于学生之间的互补,并因此而产生相互欣赏;平等的班级还有利于学生之间的互爱,并因此而乐于相互帮助。在平等的班级中,没有学生会遭受不公,会因此而蒙羞,并感到自卑。只有在平等的班级中,学生的发展才能成为“自尊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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