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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重污染预警处置方案

 

无锡市教育系统大气重污染预警处置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现象,努力减轻污染影响,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重污染预警与应急工作方案(暂行)》及《无锡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暂行)》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处置。

二、预警等级

《无锡市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暂行)》规定,依据空气污染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和发展态势等因素,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划分为三级:

重污染黄色(三级):区域内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严重污染橙色(二级):区域内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之间,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极重污染红色(一级):区域内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且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

三、预警处置责任

各市(县)区教育局、市学校管理中心、各在锡高校及有关职业学校和市属民办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在市大气污染预警应急领导小组通过公共媒体等渠道发布有关重污染天气预警后,各地各校要根据预警等级立即启动处置工作。

四、预警处置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广泛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和污染天气状况下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根据市大气污染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黄色(三级)预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减少组织学生户外运动;2、儿童及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3、户外工作人员减少户外工作时间; 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橙色(二级)预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停止学生户外体育等课程;2、儿童及心脏病、肺病患者、特异体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3、工作人员避免户外工作;4、学校在建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红色(一级)预警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学校停止户外活动,直至停课。2、停止学校内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3、除学校必须坚守的岗位外,教职员工实行弹性工作制。

市大气污染预警应急领导小组发布污染天气预警解除通告后,学校应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