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实小: 落实陪餐制度 保障用餐安全
发布时间:2019-04-02
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近期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其中明确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积极落实此项制度,结合校情及时制定《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陪餐制度》《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行政陪餐安排表》,并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陪餐行政人员与陪餐教师在陪餐的同时要认真填写《梁溪区学校行政人员(教师)陪餐情况记录表》,对于用餐过程中菜式的数量、食品保温、口味及制作质量等内容进行及时的记录和反馈。
学校根据《规定》,利用校园网、学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布一周菜单、营养午餐日报单;成立由师生家长组成的膳委会;组织师生家长代表不定期参观送餐公司,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在食品质量、供餐单位选择等重大事项上,通过问卷、膳委会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意见,及时上报反馈、不断改进。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与“民以食为天”,这两句话一对照,就不难理解校园食品安全有多么重要。无锡市花园实验小学扎实推行陪餐制度,将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进一步完善升级,切实为学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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