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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长陈宝生谈“减负”

     

【摘自《中国教育报》2018317日第1版】

我们讲的负担,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指的是违背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超出教学大纲、额外增加的这一部分,我们把它叫作负担。在这个以内的,我们把它叫作课业、学业,叫作必须付出的努力。

“减负”这个事不光是教育战线的事,也是整个社会的事;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各方面合作、共同努力。“减负”,从哪些方面减?要从以下几方面减:

一是从学校减,叫作从学校教学“减负”。这些年,我们对学校“减负”已经取得了明显进展,有人讲“校内减负校外增负”,这个话反映了一定的实际,但也有偏颇。偏颇在哪里?我们有一些“减负”措施是“一刀切”的,有一些“减负”办法是简单化的,它的效果值得评估。学校“减负”,主要是加强科学管理,把“减负”的任务落实到学校教学的各个环节,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解决。这是一个渠道。

二是校外“减负”。主要是规范教育秩序,治理整顿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必要补充,我们现在要整顿的是违规的这一块,超前教、超前学,违规办学、没有资质办学,整顿治理的是这一块,这一块负担很大、很重,叫作学生痛恨、家长无奈、机构赚钱。这种状况是不允许的。

三是考试评价“减负”。考试评价“减负”就是要改变评价方式,完善学业考试办法,建立素质综合评价制度,不允许以分数高低对学生排名,不允许炒作“高考状元”。这是考试评价“减负”。指挥棒要让它正确起来。

四是老师教学“减负”。老师要按照大纲足额授课,绝不允许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少讲课后讲,甚至鼓励引导学生参加培训。

五是家长和社会“减负”。我觉得整个社会都要提高教育素养,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成功观,使我们“减负”工作有一个正确的思想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