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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无定法,学无尽致□ 陈作为

     

清代四川金堂县何元善为新都宝光寺大雄宝殿撰写了一副对联:“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说佛法没有恒久不变之理,是无定之法,而天下事,虽无完结,也只能以置之不理,任其自然作罢。于今时之教育,这副对联亦可以有所启示。

首先是由上联想到的“教无定法”这四个字。

“教无定法”,就是说“教”没有恒久不变的方法。时下盛行的教育教学著作也好,通过网络媒体广为传播的教育“鸡汤文”也好,有很多是教育的方法,也大都是可以借鉴的可用之法。然而,方法毕竟不同于公理定律,毕竟不能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同的孩子往往不能照搬一样的方法,而即使是同一个孩子,此一时彼一时,此一地彼一地,方法也可能需要有所变化。孔子教育学生 “有教无类”,可见其教的学生资质、品性等等方面皆有差别,而他能做到“因材施教”。同样是向老师询问:“闻斯行诸?”(听到一种正确的主张,可以立刻去做么?)孔子给子路和冉有的建议是截然不同的,他告诫做事冲动欠深思熟虑的子路要多征求长辈的意见,而鼓励做事缩手缩脚、优柔寡断的冉有要临事果断。

明确了“无定法”,还要力求做到“得法”。孔子不拘泥于定法,给出不同的答案就是“无定法”,他找到了兼顾全体共性与个体差异的恰当的方法就是“得法”。细思之,只有“无定法”,才能不拘一格,力求“得法”;而如果做不到“得法”, “无定法”也就成了空话和笑话。由此可见两者互相依存的辩证关系。

其次是由下联想到的“学无尽致”这四个字。

大家很熟悉“学无止境”四个字,通常的理解是说学习没有尽头,要不断学习,活到老学到老。也有的认为是学习要有谦虚的态度,不能自满。但我要说的是另一种理解,为了说得明白,又区别于大家熟悉的这个成语,于是杜撰出“学无尽致”这四个字来。致是“达到”,“尽致”就是一下子就穷尽的全部的知识,达到了“完美”的境界,于是再无可学,再无需学。举个简单的例子,学生学习李商隐的《无题》,就不是非要让学生明白这首诗的主题是什么,作者都“无题”了,何必还要去纠结于诗人究竟要表达什么。爱情也好,政治抒情也行,抒发对理想的不懈追求也不错。现在大家常常用“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来赞美老师,这种理解也许是离作者本意最远的一种,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在教育的过程中适当留白是一种艺术,在达到教育教学目标的同时给学生留下自主学习和发展的余地。这体现了“教”是为了“不教”的理念,也尊重了知识从习得到内化,循序渐进的客观规律。做到虽然学无“尽致”,但“有致”。

换个角度来看,鲁迅笔下孔乙己非要教会酒店小伙计“茴”的四种写法,着实可笑,但我们有些时候又何尝不是像孔乙己教小伙计一样教孩子。小伙计不需要学会“茴”的四种写法,而现在一个学习书法的孩子倒是极有可能因为临摹字帖需要知道某一字的几种写法。由此可见,知识不是我们都可以用“有用”和“没用”来界定的。孩子通过学习有所获得,不是所有的收获都是我们预先设定好的,也不可能是我们能完全设定好的。所以有时候还需要顺其自然,以“不了”“了之”,也是一种大智慧。

此外,还有一些学界一直存在争议的知识,或者过去有共识,但现在出现争议的知识,不管学生当下是否质疑,都需要谨慎对待,留白是一种不错的处理方法。例如,《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本来就说法众多,而且还不断有新的说法出现。出现这样的情况,就不能按照教材讲完了再反过来否定教材,也不应只讲教材而完全忽视存在的质疑。课堂上产生的疑问,可以“了”的就要教个清清楚楚,学个明明白白;不能“了”的,就就交给学生课堂之外去学,去思考。于是在课堂上我们有所教,有所不教;学生有所学,有所不学。课堂上不教的需要妥善引导与激励,课堂上不学的需要自主思考与实践。

综上所述,教无定法,而力求得法;学无尽致,要力求有致。

(作者单位:无锡市东林中学)